增值税发票开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15:21
税务机关现在联网了,调出我单位给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票对方未作抵扣,经我方核实购货方作为了固定资产,税务局说对方走固定资产我方不得开具增值税票应开普通票,各位这个规定存在吗?
就是吗?我今天一听到还要罚款心里别扭的很,从金税购电脑他们怎么给我们开具增值税票啊,他们不是也违反规定了吗?我觉得购货方抵扣没有与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据说这个早就有规定了 可是还有好多好多人不知道。有谁知道从哪里能查到这个规定啊

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应该是没有,给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抵扣的事情是购货方的了,作为固定资产他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和你开普通发票还是增值专用发票没有关系。对方买了你的货物,你并不知道他用于什么,所以这个说法不成立。
我查到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以前的一个规定,你看一下,里面有你想要的规定
http://gjs.gxi.gov.cn/zcfg/zhongshui/056.htm

国家没有这个规定,如果你们那里的税务局这样讲,应该是为了防止发票失控而自行采用的地方性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依据,如果不能提供依据,也就没有理由提出这样的要求。

开具发票的一方,只要发票内容真实就可以了,至于对方是否抵扣等,并不是开票方应该或者可以负责的,税务局的要求真是无理。

还真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内容真实就可以了,至于对方以什么形式记账和抵扣那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可以告知重开并作废,罚款那是没道理的。还有金税卡、税控那些是跟税务局生意往来,互利嘛,所以可以让我们抵扣了。。。都是这么黑了,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