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适用期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56:03
我跟我现在的公司签定了适用期合同,但是现在我发现我们公司的老板很黑心。已经拖了一个月不发工资了。现在我想辞职,但是又担心老板会克扣我工资。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这个公司没有营业执照~~~

1、你签的合同时无效的,法律规定不准仅约定试用期,因为试用期是算在劳动期限里面的,如果没有劳动期限,试用期就失去了意义。
2、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应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3、由于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有其他过错的,劳动者提出离职的,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金,一年补偿一个月,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4、建议你一是向工商局举报为价码跟公司谈判,要求拿回你该拿的;二是保留好相关工作及工资证明,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试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只是约定试用期最低可以给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而已。如果公司没有营业执照,那么你的情况属于雇佣关系,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你的收入合法有效,如果克扣,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打工商局电话举报
工商局查封以后
你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工资还是可以要到的,没有执照应该向工商局反映

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辞职就可以了
不给你工资 就去劳动局反映

如果只签了试用期的合同,那么,该试用期不生效,就算没有谁试用期,而是正式员工。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法拖欠的工资。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是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