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财务,会计或法律的朋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55:33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各出资8万,向银行借款24万,共投入48万,建厂房用了20万(包含2万元场地租金及1万元手工费)。一年后账务结算,总收入为80余万,总支出为65万,65万中包括:建厂20万+银行利息+材料+工钱(银行贷款未还)。经营过程中甲借用公款7万,乙借用公款13万。若乙,丙两人要求退出经营,甲应付给乙,丙多少钱?银行贷款如何处置?请各位网友提出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并说理由(详细点最好)。

平均分配最好.3

全年实际利润80-(65-20)=35万,(建厂20万属于固定资产投入,不算在当期利润内)
企业净资产为24(总投入48万-借款24万)+35=59万,(甲、乙的借款属于企业资产负债间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净资产的变动)
每人占合伙企业股份8/24=1/3
应付乙、丙每人59*1/3=19.67万。
乙已借款13万,所以只要再付乙6.67万,付丙19.67万就可以了。
银行贷款仍由企业偿还。

一楼的对,和我的算法结果一样

和我的算法结果一样

一楼的,太有才了!

首先,要看你们合伙前有没有一份章程,如果有应该按照章程规定的办理。第二从表面上看你们一年实现利润为800000-(650000-200000)=350000元,企业净资产为590000元,其实还有账没有算清,比如:甲、乙两人的借款利息要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厂房的折旧费用要按11个月计算,即:200000-(200000*15%)/30*11=62333.33元,这样算下来你们年实现利润不足287000元。按理说还应依法交纳所得税,不管你们当年度是否交纳所得税,但是这个账要算,同时还要依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两项计提标准是净利润的15%,这些费用都要从净利润中扣除,剩余的为可供分配利润,然后加上先期投入的240000元,按入股比例进行分账。谁最终接手加工厂银行贷款由谁偿还。原则上是按企业净资产分账,再扣除个人借款,但不是按一楼计算的金额分账。具体的乙、丙该分多少要待上面这些金额确定后才能有准确数字。注意:甲朋友,亲哥弟兄明算账,现在不算以后就没机会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