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怎么算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23:42
我刚开了个服装店,国税局核定以后算了我增值税198块钱。

而地税刚给核定的是个人所得税150,城市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共12元,一共是162元。

这种算法是不是合理的,我一个月根本赚不到5000块钱,但是他们确要我5000块3%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否合理呢?

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不知你本哪里的起征点定的是多少?

即便你已超过了起征点,按定额征收198元增值税,销售额最低也要达到6798元【6798/(1+3%)×3%=198】。地税的个人所得税核定的确实是高了,就按利润率10%计算,6600[6798/(1+3%)]的收入利润只有660元,还要扣除相关费用,所剩无几,按5%核定个税,也是微乎其微的。由此看来,无论国税、地税,给你的核定是髙了些,如果你对于税务机关的这种核定存有异议,你可以暂按此交税,然后按程序向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复议。

我的建议是不为一点小事大动干戈,最好找关系疏通一下调低一些核定定额就算了。来日方长以后还断不了和税务的打交道的。

实际上地方税务局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基本参考国税的收入来确定的,国税是198元,按照3%的征收率倒算回去,收入是198÷3%=6600元,地方税务局计算个人所得税是采取简易办法进行计算的,也就是按照营业收入的1%-3%,他们选择的是最高的3%,而不是按照你每个月赚多少钱来计算的,如果按照正规的算法,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