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脑公司的,这样算不算对这个人的诽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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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现,某人(电话号码只有最后一位用*隐去)冒名本店员工上门电脑维修服务及商 品销售,本店在此特别申明,此人与本店无关,本店的联系电话为*********,地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有发现者请与本 店联系!

此人之前在本公司做技术员,总是留电话给客户,然后客户要修换什么配件都自己进来卖,

首先,你要看他到底有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利,有的话应该是他侵权了。那这样做也不算是过分。老百姓也不可能什么问题都去告,最好是和他协商或者向你的客户提出警告!

呵呵,把他的留言删除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我感觉!

绝对犯法了

这明显是侵权

您可以告他

因为他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