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是否可以到楼房交工时在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1:56:00
下面是我的经历,在开发商处买房办理了住房贷款,交工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但听不少朋友说这个楼盘今年年底不一定能交工,所以我想请教大侠一下,购房合同上的交工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只要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住房贷款是否可以?有没有法律依据可循,现在的开发商太滑了,我怕万一他交不了我在办完贷款,贷款还着房还没住上对我的损失太大了谢谢各位了。

选择什么时候做贷款,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约束和相关规定的.你可以认真再看一下你的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关于什么时候办理贷款和开发商没有按时交付房屋,如何赔偿,上面都有.

需要你注意的是:
1\\如果你已经签字,表示你已经认可办理贷款时间.

2\\房屋没有按2009年12月31日交付给你,开发商如何赔偿你.

3\\开发商交付给你的时间正好面临采暖时段,如果开发商要求收取采暖费用,这个是不用交的,交付时间面临采暖季节,第一年是可以免的.

你有买住房公积金吗?如果买了的话,然后用住房公积金去办住房贷款,这样不仅贷款的利率会低些,而且是要等楼房封顶后才能办理住房贷款。这样应该就可以在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办住房贷款了。这个你可以仔细去了解一下。这个国家应该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