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引起的婚姻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52:41
男女双方还没有领结婚证,先得一子.女方无缘无故患上了尖锐湿疣,男方怀疑她外遇了,非常气愤坚决离婚.但是女方打死也不承认.还说性病的传播途径有好多种,她属于没有注意卫生而发生的,因为她以前宿舍用的是座厕......男方也询问过医生,但是医生肯定是为了人家夫妻和好而着想了.医生也老说确实是可以通过好多种途径传播的,接触过任何患病者的东西都会被感染.但是男方查过很多资料,这些资料都说这病大部分是通过性传播,少数是其它途径传播。男方好郁闷天天对着一个百分之九十有外遇的老婆,所以对她的态度一下子转变了.想了好些天于是提出了离婚.女方说好,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她.于是男女双方争起了抚养权.最近几天女方还威逼男方一就是和她另结婚证,一是孩子由她来抚养.请问站在法律角度上孩子是归谁养?要是你是男方你会怎么处理?恳请帮忙.
无论是受教育程度还是家庭环境都是男方的好。现在女方悄悄的把孩子带走了,威逼说一定领结婚证,不然男方想要见孩子都是个问题.

通常来讲,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哺乳问题,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需要定期提供抚养费.
法律上早就取消了事实婚姻,你们应当属于非法同居.
但你们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是不变的.你们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法律上并没有取消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仍然是法律保护的。如果此事闹到法院,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有利怎么判决的。当然只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孩子监护权行使的保障。
如果我是案例中说的男的,那么我首先会考虑我是否还在爱她,如果我还是爱着她,那么我就相信她所说的话。事实上,性病的传播也有好多种。其次,如果我不再爱她了,那么就分开吧。至于财产或者孩子来说,当然也是按照怎么对孩子有利怎么来,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母应当对孩子承担责任,如果我的经济条件好的话,我不排除会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当然,条件不好也是要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的。
这件事充分的说明了当两人没有领结婚证,还不是法律所承认的婚姻下引起的纠纷。这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孩子都是不好的。
我们在做某些事情的时候,要多多考虑对自己怎么有利,怎么样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是利己利人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自由!女方的要求蛮横无理,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如果阻止你与孩子相见,那么我建议协商不来就去法院吧。毕竟这样的事情早解决对彼此和孩子的发展都好。

爱她就相信她,不爱她宁愿你和她离婚。

爱她就相信她,不爱她宁愿你和她离婚。

这个要看女人的内衣是不是和有这种病的人一起洗,或者共用一个洗衣机,还是买的二手衣服穿,等等因素,另外可考虑不卫生的原因造成的,当然这些都有可能的情况下,这种病还是主要以性传播为途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