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解】这样的合作方式对我方有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1:49:57
本人做市场,与朋友合作做软件开发,但是没有成立公司,都是做私单

上个月为某个政府部门做了一套软件,反应还算可以

昨晚,介绍做该软件的中间人约我喝茶,谈到了一个合作事情:

此单位想成立一个软件公司,因为他们那没人懂技术,就想和我们合作,他们出资金,我们出技术,共同有股份(我们就是单纯的技术股)
公司做出的软件,中间人强调说会有强制方法来推广,这个不成问题
然后按照股份,到时候再分配利润

我考虑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A、我们的劣势:
1、与政府打交道,大家都知道比较麻烦,虽然这公司名义上不归该单位管,但是实质上都是单位里面的人,到时候在收款或者做分配的时候,会有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比如拖欠、糊涂账等等、第一个软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磨了我好长时间,差不多要吐血了)
2、在这新公司中,我们只是单纯的技术股,财务这块没有我们的人(都不懂),到时候到底赚了什么钱,赚了多少钱,我们完全都是被动的去接受,分配自然也就收到影响
3、做出的软件,按照法律,所有权是属于个公司的(这我应该没说错吧?),而不是属于我们这个小组,到时候版权问题就麻烦了(由不得我们控制了)

B、我们的优势:
1、做出的软件肯定能卖出去(或者推广、强制购买使用等等),市场不用花什么精力来做,我们做软件,他们来推广,分工还算合理

这就是我想到的几点

不知道有经验的大家,能给我什么好的建议吗?

高分求解!!!
补充2:

1、政府那边的关系有2个,一是内部的人,一是他们的外部朋友,这个公司就是内部和外部一起出资成立的,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这外部的朋友
关于经营权,如果是技术入股的话,必须是他们用我们的软件做完推广后才到分红这块,实际的经营管理我们占不到优势,特别是在市场推广这块,完全都是他们自己内部操作的,我们无从谈经营权,财务更是无法掌控
2、开发的核心人物和我的关系比较浅,我也是通过中间人才与他们有过1、2次合作

我们考虑的是,如果没有太大的必要还是合作方式比较好,不要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否则

这种合作方式如果在有些问题上能把握住,应该还是不错的,比如你们所占的股份对应的权利有哪些?在合同上要明确权责对等。对财务也要有权利监督,不懂不要紧,花点钱请人对对帐,现在仅在帐上做文章还是比较难的。
  但是,与这种单位合作,就是做好上述工作,风险还是有的。我觉得你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考虑:
  第一,除了这家单位,你们其它的市场有多大?
  第二,成立公司以后,你们还可以做私单或其它业务么?
  第三,你们在公司的职权怎么样?稳不稳??
  第四,你们的技术核心度高不高?竞争大不大??
  如果你们拥有较大的技术优势,而且其它业务收入也还可以,就没有必要成立为别人打工的公司,除非有相应的职权!
  如果你们有一定的人脉关系,技术优势一般(和其它做该类型软件的公司或个人比),其它业务收入不高,你们可以考虑,但最好在成立公司后,不影响你们的私单。
  如果人脉关系一般、也没什么技术优势,其它业务收入不高。这种做法是个机会,可行。至于版权和效益分成,则需要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以及你们的工作能力。之前的帐不好要,不还是要到了么。有利必有弊。

  其实选择很简单,往最差处想,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和现在的情况比,是好还是坏?
  别只想着别人挣多了,自己挣少了,就不愿意。 只要挣了,比现在强,搞不好也不会有太大退步,就ok了。

  以上想法不成熟,不知道是否有用,见笑。

  既然这样,那我觉得你应该不用担心什么,你是做市场的,搞成这个事就ok了,争取能拿到一定的管理权,拿不到也无所谓,毕竟你的重心在另一个事业上。
  能成,你那你应得的,做你应做得。不成,对你也没有什么影响。

总体说来,可以做,而且是一个不错的方案。但在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由谁出资?你的文中说是由政府出资,个人认为不太可能。政府部门一般不再自己投资经营实体,我估计所说的出资应该是由这几个政府部门的人员私人出资才有可能。如果是政府出资的话,这就变成一个国有企业了。
2 如果是私人出资的话,你需要保证自身的利益。一是在公司注册及验资时,必须将你们的出资及技术入股写进章程,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