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底薪,这种制度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6:59:52
公司是一家通讯有限公司,日常也进行一些销售的业务,如手机之类的产品,刚面试的时候,人力资源部的经理说有650底薪,不过等我们正式上班之后又调整为450了,不过再等到我们做了半个月后却又说不给底薪了,只给提成!公司更没有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这种制度合理,合法吗?可以到什么相关的部门投诉这个公司吗?请大家帮下忙,谢谢!

又说不给底薪了,只给提成!公司更没有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这种制度合理,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
1、没有底薪,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是劳动,必须有劳动所得,这与业绩高低无关,你从事这样的工作,就会付出劳动,理应获得基本的劳动保障和收入。当然应该有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即底薪。
2、不签劳动合同或者买社保都是违法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30日内单位必须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书面的,规定好社保,如果30日后单位还不给你签劳动合同,你应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公司。因为没有合同,你必须提供公司用你的相应证据。
你应该记录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名字,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你入职时的证明,如工作证牌,通知单,公司提供给你的表格等,如果这些都没有,你必须请同事出具书面证明。这些提供给劳动局,帮助你维权。

非常的不合理,换一份吧。

肯定不合法啦!最起码公司是要支付当地最低工资的。不知道你的公司在哪里,因为有点地方不签劳动合同和不购买社保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尝试着用你知道的劳动合同法知识去和公司交涉,不要太冲动了,如果不行,再到当地劳动站寻求帮助。

当然不合理了,国家规定是必须有底薪的,

现在这样的公司太多了,你们是被骗进去的。赶快走人吧,别越陷越深。

好像不合理,你去劳动仲裁问问吧,,这样不正规的公司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