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据这样写有没有问题,还有请问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还款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7:56:56
借 据
本人 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 先生借款人民币现金 元整(¥ 元)。从 年 月 日起按利率 1.5%(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向 先生计付利息;
本人 愿为 先生,向 先生借款人民币现金 元整(¥ 元)作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立此为据!
借款人:
担保人: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写法没有问题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是要给予合理时间)。没有写期限的,最长期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是二十年

利息写清楚年或月利息。
不写还款日期的话也可以,那么法院一般会认为是“通知还款后合理期限内”,一般是6个月以内,钱越多越长。

还有左后别写借款人,写借入、借出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