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请高手指教!!深表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9:53:39
我家的房子是我外公的遗产房,由于我外公生前有续妻,所以由法院判决解决了房子的归属。判决的大概内容如下:遗产房(2套),其中一套A归续妻,另外一套B归6名子女共同拥有。
我母亲已经把房款分给了其他5位兄弟姐妹,也有收据。可是到房产局过户时发现,必须经买卖手续才能过户,而其他五个人大多在外地,年龄身体原因不可能再回到房子所在地办理买卖手续;房产局办事人员说可以不按判决过户,走继承公证,而我外公的续妻又不给出具放弃继承B房的公正!
过户遇到了死角,我母亲的5位兄弟姐妹已经出具了放弃继承B房的公正,我想问问我拿着这些公正连同判决书该如何办理这个过户手续(房子户主仍然是我外公,想过户到我母亲名下)?难道其他5个人都不要房子了,再按判决来也不能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吗 ??

你这种情况是要按照继承公证然后办理过户的,房产局的做法没错,因为法院判决是B套房归6名子女共同共有,而不是你母亲一个人,所以要公证的,如果你外公的续妻不给出具放弃继承的公证,你可以拿着判决书去做继承公证呀。不用外公的续妻出具什么放弃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