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婚后个人为父母贷款买房、还代,未用丈夫一分钱的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07:32
我是家里的独女,已婚。看好了一套房子,想把父母接来城里生活。

婚前我没进行婚前财产公正与婚后财产约定公证。

婚后发现丈夫和婆家人都比较自私,我与老公基本上是AA制,所以为我父母贷款买房、还贷都是要用我个人的钱来完成,(因为是贷款房本必须写我自己的名字)我很想知道我个人出资还贷的房子如果以后和丈夫离婚了,还属不属于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中对婚后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我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子被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想把房子变成自己的“不动产”,该怎么办?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注】:除了去公证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例如钱转到父母名下由他们去交首付房款,还贷时我把钱打到父母的名下,再由他们去交钱可以吗?
多谢楼上的朋友。

但写父母的名字最多可贷款5年,我每月的偿还压力太大了,写我自己的名字可以十年还贷没什么压力。

如果去公证,恐怕我不离婚也得被婆家人闹死,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啊?

如果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话,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跟老公做了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的协议,不过要做公证或登记的,不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除了去公证之外,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你把房子写你父母的名字,你来还房贷,提供还款证明。

但是不知道你还房贷的这部分是不是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噢

新婚姻法是只要婚后买的东西都是双方共有的。要是房子也你得名字,也是要你的婚姻证明你爱人的资料什么都是需要的。

最好还是公证吧。

有办法——离婚

你去买房的时候不是要你提供结婚证什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