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义务抚养继母与继母子女吗(继母子女与我父亲无血缘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42:23
我已成年,父亲再婚,我没有受到继母的抚养,我需要抚养继母与其子女吗?
答案最好有法律规定,谢谢各位!
自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十条规定来看,是没有的义务。但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法律规定。。

广东胡律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你未受继母抚养,在法律上你与她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时,更没有抚养其子女的义务。

法律上好象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理论上应该是没有义务的.

当然有义务啊,毕竟他们也抚养你这么大了,你也应该报答他们。在说他们的子女,也应该多关心,也不一定要抚养他们,他们自己也有能力养活自己的。

社会责任应该是有。但是法律应该有

你继母是什么时候进入你的家庭的?有如下情形:
一、继母在你成年以前进入家庭,期间,你的继母为家庭贡献了自己
二、你成年后,但是没有脱离家庭,继续接受家庭的庇护,而你继母又为家庭贡献了自己。
三、你成年以后,脱离了家庭独立生活。
一二两种情况是你必须要抚养继母的,至于继母的儿女我想是不用的。
第三种情况,就不用。
也就是说除了胡律师说的,法庭还会考虑到你有没有接受到家庭的庇护,而你受到的家庭庇护跟你的继母有没有直接关系。
私人说一句:最好能帮就帮。

你没有抚养你继母与继母子女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有继承权,且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拟制的直系血亲间的抚养关系必须以共同生活为条件。
因此,由于你已成年,你的继母并未对你尽抚养的义务,也可能并未与你一同生活,故你们之间没有抚养与赡养的义务(当然你自愿赡养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