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事故现场的要受刑事处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36:20
今日凌晨,本人与朋友驾车回家途中(我朋友的车在前边,我紧随其后),突然前方一辆轿车紧急刹车,我朋友为了避免撞上,马上急刹打右方向盘,他是没撞上前面的车,但因我跟得太近,来不及反应就往他车屁股撞上了上去,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双方车辆严重受损,但因时间太晚,怕影响第二天的工作,所以没有报PLC.就驶离了事故现场。
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我朋友的车买了全保,他为了帮我省修理费,在理赔员的建议下,决定和我一起做一个假现场,并报了警(要出事故责任书),同时要我们和PLC.说是我朋友的车在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我的车,这样的话事故责任就由我朋友来承担,且双方车辆的维修费用都由他的保险公司来支付。我们照他的意思做,但PLC.过来后(态度极其恶劣),经过仔细勘查,识破了我们的骗局,并称我们故意制造假现场且骗保,二话不说就叫了拖车过来把我们的车拖走了(终于有机会发飙了),并扣证。下午录口供,我们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个遍,并把我们做假现场的缘由告诉了PLC.且在做假现场的口供上面签了字。现在处理结果就是:等领导批示,重则刑拘,轻则罚款。。。
很明显的一点,这个PLC.在玩花样,故意将事情搞大。我对交通法规认识不够,请教各位达人,这样构成刑事犯罪了吗?刑拘拘留多少天?是否有相关的交通法规可以定罪?如果罚款,上限和下限各是多少?他们扣我们的车有权扣多久?有没有这样经历的朋友分享一下经验?急啊,没车用就像少了一条腿!
还好现在只是采纳了理赔员的建议去骗保,但还没有报保险公司岀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没有知道这个事情,我们只是有骗保的动机并付诸行动,并没有骗保成功。这样情节是不是没那么严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自己算一下骗保金额有没有达到1万元

达到1万元以上的,逮捕,移送检察院公诉,判刑、罚金至少1万元。法律依据:《刑法》198条

1万元以下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最高可以处15天拘留,1000元罚款。

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是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是拘留几天能解决的问题,你想的太简单了,如果骗保事实成立,保险公司起诉你们,判1年绰绰有余,只不是交通法所限制的范围,你查看一下刑法吧,刑法我不太了解,但是见过类似的案例

想骗保没那么容易吧。真够笨的你就说你朋友违章停车,让他认全责不就行了。用的着伪造事故现场吗???现在麻烦了不过还好没报保险公司给警察送点礼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