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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41:38
无价的珍宝
[美}戴尔•卡内基

林肯13岁的时候才开始认字母,虽然很吃力,总算稍能阅读,至于写作能力,那就根本谈不上了。1824年秋天,一位在森林中漂泊的教师沿着鸽子溪来到这片垦殖地,设立私塾。林肯姊弟每天早晚都要走4里的森林小路,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朵西老师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认不认真。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开口,就用教鞭打谁一下。因此,每个学生都尽量念得比别人更大声。朗朗的读书声往往在四分之一里外还清晰可闻。
林肯上学时,戴一顶松鼠皮帽子,穿着鹿皮制的马裤。马裤短得离鞋面还有相当距离,以至于好几次发青的胫骨就裸露在外,任凭风吹雨淋。
上课的小屋又矮又粗糙,老师几乎站不直腰,教室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罩上油纸当成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原木劈开做成的。
阅读的教材是以圣经章节为主,用华盛顿和杰佛逊的笔迹作为练字范本。林肯的字体既清晰而且和这两位总统很想像,不但引得众人议论纷纷,连不识字的邻居都步行几里路请亚伯拉罕•林肯代他们写信,
林肯对于求学逐渐热衷起来。上课的时间太短,他就把功课带回家里做。纸张又贵又稀少,于是他用炭棒代替笔在木板上书写。木屋是用劈开的圆木扁平的一面作算术,如果光秃秃的表面全部布满了字迹和图形时,只要用倒削去一层,又可以重新开始使用了。
他买不起算术书,特地向别人借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片抄下来,然后用麻线缝合,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他去世时,他的继母手边还留有部分这种书页。
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不但想写出自己的意见,有时候甚至写起诗来,并且把自己的诗句和散文拿去请邻居威廉•伍德指教。他记诵诗句,再背给别人听;而他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有一位律师对他谈论国政的文章印象很深,帮他寻求发表机会。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就曾刊出所写关于“克己”的文章。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他在学校里写的一篇作文,是在看了伙伴们玩的游戏很残酷有感而发所写的,他和朋友们常一起不抓甲鱼,他的朋友抓到甲鱼之后,就把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以此取乐。林肯求他们别这样做,并赤着脚把煤炭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动物请命而做,足见他自幼就显

13岁 开始认字母
1824年秋天开始 在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上学。
5年后 以不定期上课的方式在另一多学校求学1847年 当选国会议员。
后来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
当选美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