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人员与法院书记员待遇是否一样,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57:50
我现在在基层法院担任书记员、文书、微机员职务,在编制内。由于今年统一录公务员编制,我想问一下基层法院内的书记员与行政人员在以后公务员编制内在待遇上什么区别?

司法行政人员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除了检察官、法官、书记员以外,从事司法警务、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党务工作、纪律监督等方面的各种人员。对不同的司法行政人员,分别依照国家不同的规定进行管理,对其中党政干部,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司法警察还适用警察法和警衔条例等法律规定;对司机等职工适用国家有关工人的规定。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区别不大吧,只要是正式编制,都是公务员,那么在待遇上区别不大,不过就是书记员有办案津贴,你们在这个方面要少点。

今后书记员将是单列的,其工资待遇和法院的法官会有区别,和行政人员差不多。

一样的待遇 只是奖金不一样而已 比如交社保啊 什么的 都是一样的 工资的高低都是差在奖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