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有什么用?要年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56:47

“劳动保障管理岗位资格证书”有什么用?
回答:
1、劳动保障管理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2、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凭《资格证书》办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应加强沟通配合,共同作好该项工作,要创造条件方便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办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年审、工资总额报审,招调员工和社会保险等手续时出示《资格证书》的,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不能出示《资格证书》的,应督促其参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招用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应在招聘信息中注明须持有《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审批。

要年审吗?
回答:
《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审注册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从发证之日(或上一次年审之日)起至2年期满前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年审注册。
年审注册要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每次年审前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或发证机关认可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考核。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由发证机关在《资格证书》注册栏加盖“劳动保障管理岗位继续培训证明”印章,填写培训日期,作为年审培训的依据。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资格证书》年审注册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年审注册办法。年审办法和年审注册专用章印模应报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