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合婚姻法第六条结婚不给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39:11
我和我老婆今年正好属于《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当地民政局不给登记,说是必须男24周岁,女23周岁(婚姻法推荐晚婚晚育的年龄),我觉得他们这么做不合理,已经违反婚姻法,明显的与国家法律叫板。我问一下如果我走法律途径可以吗?不走法律途径怎么解决?谢谢

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免费),或者行政诉讼(成本太大)。看你的具体所在地,县级以上和县级以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有所区别

晚婚晚育是提倡,不是强制执行的,男女双方结婚年龄是按中国的<婚姻法>为标准.建议可考虑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