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遗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32:42
外贸公司遗失一份由“县某印染厂”开过来的“染费”增值税发票一份,已超过90天的认证有效期,想问大家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对我外贸公司而言,有什么损失没有??
我还想知道的是此增值税发票已过90天未认证遗失,是不是同样需要在发票所属地的税务局开“已抄报税证明”?以免成为“滞留发票”。

外贸公司入账没问题。损失该增值税发票的税金,超过90天已没有办法认证抵扣了。如在90天里面可要求对方开出“已抄税证明”。外贸公司就能凭此证明与对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来认证抵扣。

90天内有得解,可以做发票丢失处理。要开票方登报400元,+罚款200元,一般20天内搞定,你可以凭开票方的证明重新抵扣。

90天后,无解!自认倒霉吧。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损失进项税17%。

最佳解法:90天内,要开票方给你传真一份过来,网上认证(我经常这样,其实没人会查的,查到也没太大关系,毕竞你是有实际业务发生的,还在在某些地方国税在最后一天,认可拿复印件到国税窗口认证,深圳就是这样,你可在撒个荒说票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