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找开发商维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36:00
合同约定08年12月31号前交房,接电话通知后看房发现合同约定的不封闭阳台被封闭,由此导致面积增加,开发商要求补钱,但我不同意,于是拒绝接房,其间多次到售楼部询问解决情况但对方要求找项目负责人,我多次给该项目负责人打电话和发短信敦促其解决,但他连面都不见,拖至4月,该公司在报纸上发表公告称未接房业主责任自负,随即我也就接电话通知说项目负责人要和我面谈。我当即赶到公司和该负责人协商,他说他承认违约,减除因阳台面积增加而产生的应补款,但说我无故不接房要追究我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当初验房时只和开发商一起看了下房子,然后算了一下应补款,因不接受阳台被封闭导致补款,所以当即口头提出我的意见,对方还未出示“两书一表”就叫我回去等消息,事后我也一直未书面告知开发商,只是电话沟通和当面口头催促,所以他们也才借故拖延。请问律师:我们合同上没有约定交房的最后期限,也从未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交房的截止日期,而且因阳台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我才没接房的,我还能维权吗?要不要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呢?

你不用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上本来就没有约定交房期限,对方在能联系到你而没有联系,仅仅用报纸公告的方式通知接房,这种通知对你是没有效力的。既然没有交房的期限,那么也就不存在“逾期”的问题。
至于他们说你不接房是违约,这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根据合同约定你确实有接受房屋的义务,但这里接受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而现在对方提供的是不完全符合约定的房屋(从对方承认违约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你没有接受这种房屋的义务,你不接房不构成违约。

当然不承担,开发商说的话自相矛盾,既然他们违约在先,你怎么会是无故不接房。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是你来承担,他们告你,你就反诉。

一般如果合同上写有报纸公告。面积增加属开发商违约,不接房属你违约。

不用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上本来就没有约定交房期限,对方在能联系到你而没有联系,仅仅用报纸公告的方式通知接房,这种通知对你是没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