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为打架入狱的,在外服刑期间再犯,现逃亡,自首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37:35
你说的情况,属于在服刑期内,又犯新罪,如果自首,将根据所犯新罪应当受到的刑罚,相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院对新犯的罪判定后,会与前次罪尚没服完的刑期合并,从而形成应当最后需要服的刑期。个人意见,还是自首的好,但有信心不会被发现也不会有人追究的,也可不去。
根据他所犯的罪行进行量刑,减去自首应减少的刑期,然后把剩下的服刑期加上新罪的刑期,然后在刑期总和以下,单罪的最高刑期以上进行量刑。如果不自首的话,被抓到量刑肯定会重一些。但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会在法定刑期下减轻处罚。
如自首会得到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不自首被抓会依律处罚.不了了之可能吗?
该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脱逃罪(但如果脱逃时未满16岁,按照我国刑法,则不需对脱逃这一项负刑事责任),不过楼主说得不清楚,到底是服刑期间犯什么罪,也搞不清楚。
现摘录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文,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