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征地的补偿.我家因乡镇要修市场,公路要占用我家住房以部分,请问这怎么补偿,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50:36
我家是张家界桑植县,希望能有具体的答复,感激不尽!

国家的征地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有三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这个标准不是很高,最高的一项才是土地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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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情况,是住宅用地:

  (1) 土地补偿费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

  第三十四条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 (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 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 (三)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
  ? (四)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
  ? (五)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 征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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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安置补偿费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第三十五条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 (一)征用农用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
  ? (二)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 征用荒山、荒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 第三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省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