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入两种意外伤害保险,怎样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0:54
我孩子在运动会上不慎摔伤,他入了中国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也入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学生意外伤害险,请问:能同时获得两家公司的赔付吗?有的保全员说,理赔需要交医疗费票据原件,这么说是不是只能获得一家公司的赔付?
两家公司的保单赔付都是全额。我孩子13岁,摔伤部位为腕部尺骨、桡骨两处骨折,医生说伤的部位涉及骨gou,以后有可能影响孩子手部、腕部发育,甚至有可能会变形,保险公司说只允许治疗期180天内进行伤残鉴定,而孩子发育情况要几年才能看出来,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另外因孩子是代表学校参加运动会的,校方应不应该给与适量补偿。恳请各位解答,谢谢!

  1. 如果是意外险,意外身故可以累计理赔

  2. 如果是意外险,意外伤残可以累计理赔。

  3. 如果是医疗类险种,当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一个保单的保额时,只能在一个保单理赔,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一个保单的保额,先在一个保单理赔后,再拿理赔单(盖章)报销理赔余下费用。(注医疗费用是属补偿性质

你孩子这种情况是属于意外伤害医疗,如果医疗费不超过2家公司中任意1家的报销额度,那么只能获得其中1家的理赔。如果医疗费大于任1家公司报销额度,那你可以在第1家公司赔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向第2家申请理赔医疗费用的剩余部分。
保险公司意外伤害医疗理赔一般有免赔额和报销比例的规定(各家标准不一)。
理赔时需要交医疗费票据原件,需要2家保险公司赔付时,发票处理问题各公司规定也不一,一般情况下,第1家保留发票原件,然后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已赔付多少钱,盖上公章后拿到第2家公司理赔。

你的孩子是因为代表学校参加运动会受伤的,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操作需要咨询律师了。至于保险公司,在进行全额赔付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

1.孩子现在需要赔付的责任范畴是意外医疗 (因为意外残疾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在180天之内造成了残疾,保险公司按残疾等级按比例进行赔付。而超过180天没有残疾的就不能视为意外残疾了。)
2.你说你买的中国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看看自己的保单,确定那份保险里面含有意外医疗责任
3.打个比方,出去免赔额、免赔率的说法。如果孩子因为意外花费了10000元,中国人寿的意外医疗保额是2000的话,那么假设你先到中国人寿得到了2000元的赔付(也可以选择先到太平洋理赔),那么剩下的8000元就按照太平洋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额进行赔付。(如果太平洋的意外医疗保额是3000元,那么你就只能得到3000.如果保额是10000元的话,就可以得到8000元了。)
4.理赔确实需要交医疗费票据原件,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理赔,都会得到一张理赔结案通知单或相类似的单证,拿着这张通知单以及医疗费票据的复印件就可以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了。
5.要注意一点,保险公司是按社保用药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