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烧政府赔钱50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49:06
我的房子被别人烧了 政府答应赔5000千块 但前提是要我建好房后才给 请问大家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陕西省甘泉县城关镇太皇山行政村三十多户居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向您反映我们在包西铁路复线征迁房屋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违法的行径,真诚地请求相关领导给予监督、解决为盼。
  依法拆迁,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2008年初,包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开始施工,甘泉段内我们也在征地范围内,延安市甘泉县拆迁办和相关部门先后前来通知并统计占地面积、建筑物等事宜,其后我们非常配合动迁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要求及时、全面地提供各种证件。无论何时,他们只要找我们谈拆迁的事,我们都是按时到达他们指定的地点和他们商谈。拆迁本来就带给我们众多不便,可是修筑包西铁路有着促进蒙西及陕北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极力支持国家政策,希望借助党和政府的帮助,享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征地拆迁相关单位,不能“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不能按照规范操作来进行实施赔偿方案,严重扭曲拆迁补偿标准,欺骗被拆迁户。
  至今,数十户拆迁居民处于忐忑不安的生活状态下,没有盼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支持和撑腰,而是遭遇到了拆迁人员的哄骗和政治欺压,他们完全藐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存在,将拆迁补偿评估价格一再降低,甚至低于本地商品房的好几倍,不及经济适用房的一半。而且没有公告、公示、举行听证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赔偿价格标准,损害了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动迁工作全面展开后,数个动迁员轮番与我们谈拆迁事宜。他们并不给我们提供拆迁补偿标准性的文件,而是采取欺骗和隐瞒推辞的手段。他们打着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旗号,却公然违反《条例》及《规定》中的规定,欺骗百姓,一字不提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金额、家用设施拆装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无拆迁事宜的相关约定材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