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同学打架双方都有过错,乙方导致甲方眼部受伤,去医院诊断,不用逢针,但会留疤,乙方带轻伤有抓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48:50
学校同意甲方的要求,但乙方坚决不同意只给予医药费一半的补偿!!!为此学校要把乙学生交给公安处处理,并给与乙学生开除学籍处分!乙应该怎么办????
甲方要求乙方报销医药费,两外给出1000元作为补偿!请问乙方最好的解决方案应怎么办?? 学校同意甲方的要求,但乙方坚决不同意只给予医药费一半的补偿!!!为此学校要把乙学生交给公安处处理,并给与乙学生开除学籍处分!乙应该怎么办???? 在法律上乙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望好心人帮助,给与详细决绝办法,谢谢您了!!

你好, zhujian_long。一个解决方案供你参考:同意赔付医药费和1000元作为补偿,但叫甲方必须把学校一块拖进赔付人的范围。
首先,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导致了甲乙打架与甲方眼部受伤的后果,也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甲方的医疗费不应该全由乙方承担。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学校无权因为自己的失职而开除乙方的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是对在政治、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刑律的学生给予的最严厉的处分。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小学管理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这两种处分对小学阶段的学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下的中学生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上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学生可送工读学校;严重犯罪者交公安部门处理,自然失去学籍;对高中生而言,有可能运用这两种处分。对大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需由学校审批,报省级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如果乙方被开除的话,乙方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学校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
学校根本没有权利把乙学生交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只有根据双方纠纷的实际情况和后果来决定是否介入的权力,如果牵扯不到双方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能会调解或出局。但公安机关无权裁决或强迫三方当事人履行各自的民事责任。

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伤势重的一方就是大爷,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后来都是乙方给说些好话,商量商量赔偿,不赔是肯定解决不了问题的,再一个,很多时候,甲方也就是受伤的一方要的就是你一个态度,记住,当时你确实给人家打坏了,尽管你现在不爱说好话,也必须态度好,尽早解决才行。

不管是谁的错只要有一方重伤那么另一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双方都重伤或者轻伤那么双方就要按当时的事情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