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现在日、德、美、英、中国军队的军衔等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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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军1970年增设了准尉,1980年又增设了曹长(即军士长)。

  美国
  美国军衔设6等25级:五星上将(战时或战后对有特殊贡献的军官才授予) 、上将 、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英国
  英国军衔设8等19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中国

  1980年3月12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