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开了证明,在税务方面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34:59
我家开的宾馆,有一个人在这里午休开走了一张证明,盖了章,上面注明了只做证明不做发票报销凭证,在税务方面犯法吗?(开证明的那个人是团伙,他们5个人总共在16家宾馆开走了证明)
在证明上给他注明金额了

这不能说明什么,只证明他在这里午休了,没有问题。

只要这部分未开发票的收入记账了,交过税了,在税务上就不违法。

如果没有交税,这些人去税务局举报,就违法了。

宾馆缴税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就是领取发票时交的税费,另一部分是核定税,就是专门针对部分客人不索取发票的情况征收的税费。所以,如果客人不索取发票,你开了证明不违反法律,因为这部分的税费你也是缴纳了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