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部制定的条例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4:07
求救:关于物流货运部制定的相关条例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谢谢,在线急等!!!!

不能一概而论
  大部分物流公司的制定的条例还是合法的,但因为我国现在对于道路运输方面的法律存在缺陷,故此,货运部的一些条款已经触及“霸王条款”。例如
  1. 如果托运人没有投保,则货运部只能按照每公斤几块钱的额度进行赔偿,或者仅以当次运费的2-6倍赔偿。
  这在法律上是找不到支撑的,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次的货值,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货运部是应该全款赔付的,只不过证据的找寻相当困难,首先你自己填写的货品名称很有可能与你的原始发票对不上,再者,针对一些日常用品,很少有人去投保,而且货运部收取的保险费率一般都是最低千分之三,针对一些附加值较高的货品,往往保险费远远超过运费。这才造成了众多的扯皮事件。
  2. 追溯期问题
  一般货运部会声称是3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超出这个时间货运部将不再负责。这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一般的大型物流公司的纸质单据一般都会保留至少1年以上。
  以上是两个比较常见的货运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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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部分,目前我国没有定制的物流法或者货运法,只有在交通法内关于货物运输方面有一些规定,不过都是70年代的一些旧条款,包括物流行业的管理部门,目前也是五花八门,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甚至环境绿化的都管,总而言之,只要是穿制服的都会插一腿。
  2000年左右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已经有人在呼吁制定完善的物流发,但这个过程肯定是旷日持久的,最近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出台,但相关物流方面或对物流方面有制约的一些法律条款,已经逐步在完善,所以物流操作目前也是逐渐向正规方向发展。
  例如普遍利用与合同法和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其实可以在物流纠纷中针对一些明显对自己保护过多的条款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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