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追诉状,应该怎样做才能有效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28:05
1995年中旬,某男子深夜持刀,破门而入,抢劫杂货店,当场砍死一老人(头部36刀),重伤一小男孩(头部6刀,至今残疾),此事已立案,现杀人犯还在潜逃,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家属多次向公安机关追诉无效,豪无回音,不知是何道理。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到底在那里?请懂的人士帮助我一下,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1。应该是警方还没有查到犯罪人的踪迹吧,,
2.不过你放心这样的案子,他是跑步了的 ,一旦知道他的行踪,警方肯定会给你正义的,你要相信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你需要做的是在知道,犯罪人的行踪后,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等待 耐心点儿

1.嫌疑人为抢劫犯,杀人和重伤是抢劫的加重情节。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刑罚的罪名,是终生追究的。

公安机关会一直追捕,直到拘捕到犯罪嫌疑人为止。现在嫌疑人没抓到,也没办法绳之以法呀,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