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怎样才可以拖延结案时间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37:34
我因为一起经济纠纷到法院告了一个人。要求获得50万。但是法院只判了25W 给我。我不服上诉。但是法院直接就驳回了。我现在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院叫我去取钱我也不去。这样法院就一直无法结案。法院一直打电话给我,我就是不去。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只要不结案,那他的财产就一直冻结着这样我还有希望。如果这个案子结了他的帐户解冻了那他肯定一下子就把财产转移掉。另外他做生意的人需要资金,如果帐户一直冻结着他没钱肯定着急,这样他才可能会妥协,按照我的要求把亏欠我的钱还给我。到现在为止他的账户已经被冻结一年多了!哈哈)

律师朋友请告诉我,
1.我要怎么做才能一直拖着让法院无法解冻他的财产呢?

2.我要怎样可以又拖延了时间又确保自己可以拿到法院已经判给我的25W呢?

3.如果最后这个案子被法院强制结掉的话,那我还可以就同一个理由再起诉一次吗??

一、分析:
  1、“我现在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院叫我去取钱我也不去。这样法院就一直无法结案”:你错了:
  (1)你的案子在二审被驳回的裁定作出之日起,原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2)你不去领判决书:法院可以派人给你送、也可以给你邮寄,你不在送达回证签字的,送达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请见证人签字后,留置在你的住所:判决一样生效。
  (3)法院的案卷可以该结案结案,你不去领,法院会暂时为你保存。

  2、“我的思路是这样的:只要不结案,那他的财产就一直冻结着这样我还有希望”:这你又错了。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就会对查封的财产执行,不会“就一直冻结着”。即使是在没有判决前,查封冻结也是有期限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你的问题:
  1、“我要怎么做才能一直拖着让法院无法解冻他的财产呢?”:这不可能。

  2、“我要怎样可以又拖延了时间又确保自己可以拿到法院已经判给我的25W呢?”:
  (1)25万你随时可以去取(不过,你这样刁难法官,法官也可以折腾你的,让你多跑两趟不算啥吧?)
  (2)拖延时间的想法不现实。

  3、“如果最后这个案子被法院强制结掉的话,那我还可以就同一个理由再起诉一次吗?”:
  (1)不可能,你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同一事实已经被生效判决所确定,不可能再进行第二次审理,这违反一事不再审的原则。
  (2)但是,如果你以后找到证据证明这判决是错误的:你可以“申诉”(但不是“再起诉一次”),请求再审。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