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业军人意外后家属补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50:11
我的爷爷是山东人,于1948年11月参加革命,1949年12月入党,后于1964年服从国家分配转业到云南某专员公署劳动人事科(应为现在的某市政府办公室),转业时为上尉,副连级待遇。后于1967年因病去世。
我的奶奶现年84岁,作为转业军人家属每月仅仅只有40元的生活补助,在现在这种高生活水平下,实在是不够用。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想咨询下,是否能够增加一些生活补助费用。
我的爷爷应为死亡后没有办理过离休手续,而我的奶奶一直也生活在山东老家。所以并不太清楚现在她的生活问题到底是属于哪个地区哪个部门管理,最主要的是她现在这种状况到底是属于转业军人家属的生活补助呢还是仅仅算是当地(山东老家或者转业当地)社保问题?

各省有各省的相关条例来解决这种事情!云南省曾经颁发过一个相关通知,建议你可以参考下!
http://swzzb.km.gov.cn/new/lgbgz/zcpt/2008/6/215151866.shtml

已经去世这么久,按政策已经没有了。

而且你64年转业,67年病逝,应当是地方人员了。

建议通过低保途径解决

不可能的了,只有从民政局方面找一些补助了。

我也是山东的,像这样的话从部队要什么补助是没有什么希望了,可以从当地民政机构申请低保,办理医疗合作社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