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业军人安置扯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11:02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回到家乡后当年八月份就被分配到我市的一家企业单位工作,我去报道他们以前几批的转业军人分到厂里还没有落实为理由让我等等,可是这一等就是三年,我本人以及我的父母在这三年里找了这家单位无数次了,但是他们总有理由拒绝接受我,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的工作问题,请问如果要是打官司的话我要以什么理由起诉,另外我如果要求他们赔偿,都可以要求什么赔偿,谢谢大家,希望可以为我指点迷津
谢谢了

中央[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明文规定,非军转干部本人自愿,不得将其安置到企业单位。如果不是你本人原因安置到的企业,你完全可以到你原先的团级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反映此问题,他们肯定会帮你解决。即使部队以种种借口不帮你,你也可以直接把安置你的地方军转 部门列为被告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