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转业军人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34:08
我想咨询一下,北京市08,09这两年对军队转业干部有什么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关于199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关于1996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局 北

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局,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人事处、劳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计划单列企业劳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关于做好199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3号)精神及国家人事部关于“1996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在与95年度转业干部不引起矛盾的情况下由各
省市自行确定”的意见,现对1996年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工资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分配到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按转业时的军队职务、工资档次,按照本通知《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工资表》(一)至(五)套改职务工资。如果套改职务工资后低于95年度转业到地方的同类人员现在的工资标准,可按同类人员现在的工资标准确定。级别
工资仍按京人工〔1995〕471号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按转业时的军队职务、工资档次按上述第一条办法套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其中符合执行京人工〔1994〕第41号文件的转业干部,工作年限计算到转业当年,之后再按国发〔1995〕19号文件第二条办理。如果套改职务工资后低
于95年度转业到地方的同类人员现在的工资标准,可按同类人员现在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鉴于我市大部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已进行了改革,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由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