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实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20:14
一个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实务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大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于2009年3月5日向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铅矿粉,当天付款拉货,甲公司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我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将此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
2009年4月13日,我公司发现甲公司所开具的此批铅矿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错误,应该是17%,但是甲公司却给我公司开作13%,于是我公司要求甲公司开红票作红冲,并按正确的税率开具正确的发票给我公司。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公司已经将此发票抵扣过了(按错误税率13%),这可怎么跟两方的税局进行协调呢?都怪我认证抵扣时没看清,太马虎了,该怎么办呢?焦急中......

首先要确定这个税率是17%还是13%,如果确实是17%的,那就可以有正当理由要求开红字发票了,你已经认证发票而且抵扣了,这个红字发票申请书就要你方去税务申请,再把申请来的红字发票通知书交对方一张开红字发票就行了

你已经认证抵扣了,应该由你方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转给对方,对方根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你的这个问题,很可能不是对方开错了,矿产能源类的增值税税率很多都是13%的。

如果确实是开错了,首先对方要承认有这个错误。然后你们先去国税局办理进项税转出和退票通知书,办理后作进项税转出账务,并将发票抵扣联和记账联及国税局给的退票通知交给对方,对方再凭上述资料到他们的国税局办理红字发票审批。

这事能好办,完全可用红发票冲回,这就是红字发票的作用,不论是什么原因是可以的,你只要你到当地国税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交与对方,他们就能给开具的,只是这样的低级错误“不好说”,但能办的!(这样的事双方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