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25:11
背景: 1.去年六月进公司,实习三个月后转为正式工.9月份签定合同,当时签了2份,公司说要拿去公证,结果到现在还没给我我应得的那一份..
2.公司今年出问题了,好几个月都没发工资了.
3.期间公司应付什么检查,把我们学位证复印件什么的都拿去了.
如今: 想辞职了,该怎么做呢??

指点一下,另有加分...
补充一下:公司没给办理任何福利什么的. 相反去年有四个月的绩效工资都没发下来...痛苦啊//////

再次补充: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的事我也听说过了,不过他合同到现在都没发下来给我,我还需要履行这样的手续吗??

1、你辞职的理由,可以有三:一是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三是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
2、按上述理由辞职(任何一条都行)以书面形式交给公司,最好让他们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认送达后你即可立马走人。不受30天的限制。
3、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你可索取2个月的工资。
4、按上述理由辞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6、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法定的社会保险,并补交相关费用。
7、上述诉求先依据法律与单位协商,单位通情达理最好,好说好散。
8、如果单位不支付或者打折扣,先与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请他们做监督调解工作,能解决问题也好。
9、调解不成,只有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了(不收费,不用律师)。
10、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公司执行,如果公司还不执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不公正也有效,如果单位还没有盖章,则劳动合同还没有正式生效,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补发;
3、单位无权扣压本人的任何证件;
4、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没交,应该补交;
5、如果辞职,按规定应该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
单位如果有以上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他们会帮助解决。

估计受金融危机影响,员工工资发放有困难了,你早点辞职吧,拿钱走人。

很简单 把公司跟你要的证件 全要回来 剩下的 写一份 报告就行了 如果他要是扣你证 直接电话举报他

劳动合同有书面合同以及事实劳动合同,所以你要辞职可以要回自己的文聘以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