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被减刑到12年后,有重大立功还可以减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04:48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服刑人员,经过几次重大立功表现后减刑为12年,如果再次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继续减刑吗?能少于12年吗?

可以减刑,但是最后服刑不得少于10年
见《刑法》第78条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先说清楚,死缓是吧,过了两年缓刑考察期,是改为无期再逐步减刑,还是因为重大立功表现改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往下减到12年??
注意,是第一次减刑!这点很重要!
如果是改为无期再慢慢往下减,那么不论减刑几次,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小于10年。但是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现,从死缓改为20年以下,15年以上,那么不论以后减刑几次,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小于“第一次减刑所确定的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说如果立功表现,第一次就从死缓减为18年,那么不论怎么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小于9年。
也就是说可以一直减刑,但还是有一定的限度。

死缓犯减刑之后的刑期,最少也不得少于10年;再加上死缓期间的2年,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可能少于12年的。

插句话。。(外行。。不一定对。。)据说监狱里混的时间长了,好好贿*赂都可以提早很多出狱的。。毕竟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啊。。

他们说一大堆没用的,直接说吧,死缓最后的服刑年限最少是12年。

可以减刑,好好立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