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39:02
我的房子合同上是2008年12月31号交房,但是在09年4月3号开发商才给我打电话说过去看房,当时过去看了,房子的质量很差,地面不平,差4公分多,水管在地面裸露着,高出地面4公分多,阳台地面有裂缝,墙上有裂缝,卫生间漏水,防盗门上有很多划痕和伤痕,当时开发商说他们再修理,违约金算到实际交房日。
今天(09年4月15号)过去看了,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就是防盗门还没给换,说过两天就给换,违约金他们又说就到3月底,售楼处说他们公司规定,违约金就给到3月底,违约金不给现钱,开发商用违约金给顶物业费。问题是现在都4月15号了(房子还没交,因为防盗门还没给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换),这半个月的违约金他们不负责,我想咨询下,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这半个月的违约金。

看购房合同上怎么约定的,开发商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购房者,除非写在合同里了。
如果依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支付违约金,而又拒绝支付的,您可以起诉解决。

协商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