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急的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33:12
我是个大学生,我喊了一帮社会上的朋友来教训我们学校的一个人,打假事件发生在学校的外面。就是教训了对方一下,手脚打脱臼了,也就脸肿眼肿了点。人打完后还能自己走路的。请问这事情学校有权过问吗?如果知道是我干的我会有什么处罚?如果学校没证据证明我干的又怎么样?如果受害者报警,被警察抓又有什么样的处罚,请各位大哥大姐认真看完详细的回答,小弟在此谢过!(目前还不知道是我指示的,只是他怀疑我)。我完全没出现在现场,也在事情发生的前1天离开了学校。我们的过节发生在3个月前产生,而我是在3个月后报复的 。

学校可以依据校规校纪对你进行管理和处罚,具体要看学校的处理办法了。如果是报警的话,这个情况没有严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就是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可能会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以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罚。如果是没有证据的话,那就不一定会受到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