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户口需要迁过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55:07
请问各位大虾:我女朋友(准备今年登记结婚)是外地户口,我们都在重庆工作。她人已过来两年了,可户口还在北方一省会城市挂起的,快到期了。她家希望把她的户口迁回她农村老家去,因她家属于水库淹没区,若把户口迁回去的话,每年有600块钱左右的补助。可我们现在已买房了,她是共有人,马上就要接房、办理房产证等,年底还准备登记婚证。这种情况,不把她户口签过来行不行,对我们以后的生活有影响吗?影响有多大?或晚迁几年如何?希望有懂这方便的老师指点迷津。谢谢了!

你和女友都在重庆工作,马上接要接房,并准备登记结婚,这足以说明一个新的社会细胞就要产生,你们将要拥有自己温馨、幸福的家庭,也说明你将在此扎根落户,作为网友由衷地恭祝你们双喜临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建议你们还是应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的地方为好,这样会给你们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要在跨城市之间迁移户口往往是不大容易的,因为各地对户口管理的政策有时会有一定的差异。就实际需要而言,你女友的户口长期空挂另一城市,肯定会对以后的生活有影响,而且还比较大,比如办理驾照、保险,找工作、孩子上学等等,都会遇到一定的麻烦。当然晚迁几年也是可以的,但在这几年里你当今的女友却属于暂住人口,是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愿能给你们提供帮助。

办理房产证即便写的是你自己的名字,5年后也是夫妻共有财产
至于登记,可在男女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但是还是建议把户口迁到重庆
已经买房子了以后就稳定下来了
虽然以后孩子可以跟着父亲落户
可是一家人的户口都在一起应该会更方便

可以先不要迁户口.等一定要用了在说.我和你女朋友的情况是一样的.

要详细的楼上的可以了,要简单:不需要,但可以!

无所谓,我感觉没有必要,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