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财产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06:44
我和我妻子婚前交往3年多了(期间难免有不少摩擦),上个月我们去领了结婚证。但是在前几天我们大吵了一场(虽然现在好了),甚至说到离婚了,她差点把结婚证都给撕了,而且在我父母面前表现的很不礼貌、很不懂事(我父母偶尔上我们这边住一阵子的,这次正好赶上我们吵架)。 我现在就有点后悔...... 哎! 可是我是个男人,既然结了婚,就还是应该对她负责的。 现在关键的问题不是吵不吵架,而是我在担心,下次她还这么闹怎么办? 因为我们现在住的房子虽然名字是我的,可是首付、按揭一直都是我父母交的,那可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啊。他们没有要我妻子出过一分钱,那如果万一哪天,我是万一她又说离婚,真的到了那一步,我的房子还不要分一半给她??? 那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啊! 我现在结婚了,还能不能做财产公证呢? 求那位专家帮帮我啊!

1、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在婚姻关系建立前才可以。婚后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不是另一方所有的情况,确定的事实是:要公证的财产,配偶一方放弃要求权利所有或享受利益,若配偶出具书面同意证明是可办理公证的。同时也可以至法院办理确权诉讼,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确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另外,对婚后财产的分配也可以夫妻双方制作夫妻间的协议,必须双方签字确认。
2、房子应该是婚前你的父母为你购买的,而且办理了银行抵押借款,这可以证明房子属于婚前你的个人财产,无论你们离不离婚,什么时候离婚,房屋都属于你个人所有。银行抵押借款是由你父母偿还,若婚前:你妻子没有为房子支付过任何钱款的,离婚的时候你也无需为房屋向她进行任何赔偿。若婚前:你妻子也参与过房屋贷款的还款,离婚时你要赔偿同等的钱款给你妻子。
3、如果你妻子没有参与过支付房款或偿还银行贷款,却提出自己有出钱的,她必须提出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4、楼上“比如保留你父母存贷的凭证,或者干脆由你父母直接从自己的折子里划款到还贷折。至多再加上个你与父母的明确协议就可以了,愿意的话可以找律师撰写份协议,然后考虑去公证。 ”的观点:你父母保留还款证明是必要的,但仅仅为了证明你父母向银行还款的行为而去做协议或公证没有必要。你和你父母之间的协议说明你父母代你向银行偿还了贷款,并不是代你妻子,这并没有太大意义。做公证是为了这个目的的话也没有太大意义。如果将来到法院诉讼,你父母在法庭上陈述:向银行偿还贷款是替你偿还的,不是替你妻子,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5、婚姻关系本来就是:两个人包容、冲突、再包容的过程。对于你妻子的问题应该尽量通过各方面来协调,她性格明显比较冲动,如果你也同样冲动的话,对婚姻的将来一定是不利的,既然已经决定走在一起,何不坚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现在年轻,大家都可以任性妄为,将来老了能得到一分唯一的长久的幸福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如果你理解了这个道理,何不努力让她也明白呢?等冷静下来了,再心平气和、真心真诚的沟通一定可以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你们已经交往那么久,而且结成联理,感情基础还是有的,为了将来的幸福努力一下吧。

已经结婚了还谈什么公证呢,除非对方配合,如果对方配合一份协议就可以了,也不必公证。
不过,可以给你分析一下你的财产所有权,未必如你想的那样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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