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可以这么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53:16
我家和邻居在相邻关系上从爷爷那起就有纠纷 上个星期我家新开的门被他们砸破了 我爸回去就把共有的楼梯给翻了 后来他们乘我家没人的时候进到我家把我家私用的楼梯和门给砸了 我们报案了 要求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们的非法侵入住宅进行处罚 其中有拘留的要求 民警 就说我们翻楼梯也是错的 要拘留就一起拘留
注意;他们那时没报案 而且我爸翻的是共有的楼梯 他门砸的是我们私有的 他们可以追究报案前的事前吗 而且做这种处罚公平吗

一般民事纠纷,和解吧

嗯嗯 你爸爸翻的共有楼梯 也是得处罚的……

你爸爸的行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你们的行为都可能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事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都可以处罚。 但是派出所的说服教育工作或许有些简单,我也建议你们让派出所调解处理,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与人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需平心暗想。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