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否被侵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7:00:32
我工作的地方每个人配有一个存储柜,放了些我的私人物品,我自己一把锁钥匙,公司保留一把备用钥匙,原则上是只有我自己才有权取备用钥匙的。后来由于存储柜数量有限,公司要收回一些存储柜变成公用的。制度改的时候我正在休假,回来后发现自己的存储柜已经变成了公用,那把备用钥匙也成了公共的了。
在没有告知我任何改变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利这样做么,虽然我储存柜的东西都还在,他们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呢?

肯定侵犯了,公司必须经过你同意才能使用备用钥匙,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事,公司非要自己处理,现在你告他们都是可以的

从学理上讲已经侵犯了隐私权,但中国法律对隐私权没有具体规定,你也很难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公司。

不构成.你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取回来,再行保管.

广东胡律师:

很难说公司对你的权利进行了侵权,本身存储柜属于公司的财物,你只是暂时的使用人,只不过公司未经你的许可就收回这点说不过去。

公司说了算,没有啥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