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保护器没 有起作用导致人意外死亡,打官司能胜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2:53:25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根据《民法通则》,除非损害结果是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都需承担赔偿责任。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情况可免责:
一是不可抗力;
二是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三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四是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只要不是属于故意和以上几种情况,都可以向因高压电电力设施产权人请求赔偿。胜诉面非常大。

你好

可以起诉,胜算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