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48:20
请问如果某项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要处罚比如说是100元,但是根据地方法规的处罚比较高比如说使200元,这样的标准更高的地方法规有没有效力?是否看做与法律冲突?如果地方法规的处罚更低呢?
请问如果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的额度呢?当地方法规比法律更高或更低的时候,依照哪个执行?

《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地方无权增减,不能一国两法。

《行政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所以如果地方法规的处罚高于法律的所规定的幅度,则与其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