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文员如何办理社保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58:25
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企业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企业成立批文
b.营业执照副本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企业法人资格证
(2)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
(3)社保机构为企业编制微机编码
(4)企业填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帐户增加表,同时录入微机软盘,交社保机构审定。
(5)社保机构为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向登记企业制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6)自由职业者(含断保续接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失业证和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文件,可直接参保缴费,不办理登记证。
3、变更登记
(1)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a.单位名称
b.住所或地址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d.单位类型
e.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f.主管部门
g.隶属关系
h.开户银行帐号
i.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