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懂行的给个说法啊,不胜感激,急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08:50
本人刚刚找了个工作,现在觉得不合适想不干了,公司一般发工资都是压一个月再发,我若做一个月不做了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我们没有合同只是口头协议,法律会保护我吗?向劳动相关部门投诉能取回自己的报酬吗?请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让我心里有数,谢谢!

广东胡律师: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为你在试用期内,所以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约。公司以你违约为名扣押了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

你有权和他们要这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拒绝,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很容易的,你先保留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就可以了,而且还能多要些,如果在北京我可以帮你去要

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比较复杂,可能劳动仲裁完了之后还有哪一方不服,向法院起诉的,会有一审、二审。
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会比较快一些。
但是,无论采取哪种途径,都需要提供你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牌等等。

考勤记录.工作记录.同事证明.和其它相关书面记录.

法律规定必须按时发工资的,一般是每月发,所以,只要找劳动相关部门,应该能够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