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了增值税票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6:24:52
公司不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且该项发票还未作账,抵扣联还未到税务局认证,请问要如何处理?

如果该发票是在3个月之内可凭对方记帐联复印件认证抵扣,如果超过3个月就要以进货退出的形式到税务局办证明让对方重开发票.我不知道你们那行不行,我就这样办了2次(需对方税务机关出已申报纳税的证明)详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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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遗失发票,应自发现遗失之日起2日内,书面报告发票管理部门,写明遗失原因,并携带有关证明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遗失发票公开申明作废手续,同时上交《发票购领簿》及未使用的发票,暂停使用发票。

纳税人持发票管理部门开具的《办理发票遗失公开声明作废证明》,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凭报纸公开声明到发票发售窗口办理恢复发票供应手续

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去咨询,各地的税务机关要求也可能不太一样。

没有抵扣联没有办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