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受害者在追讨债务的拜托时候打伤对方,我怎么赔偿对方?恳请专家,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0:19
我是一个普通女性,在07年的时候为帮助朋友,我外借加自己的钱一共筹集了十多万元借给他(对方写有借条)。我与对方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无任何感情、合伙、物品抵押等情况)。08年中因我及家人生活等诸方面经济遇上困难时,我开始请求他还钱。最开始对方还能好言相推,后来逐渐对方语气和方式上都变得让我及我家人不能接受,甚至搬家不见面了,屡次用“我实在是没钱啊!”。08年底的时候,我和我家人和他见面商讨还钱问题时,对方仍旧用以前的方式敷衍我们,在我和我家人的苦苦哀求下,对方承诺年底前先还一小部分,无果。之后又屡次食言!
我是独生子女,现在需要供养父母和年幼的儿子,生活负担本就很沉重,加之今年经融风暴,我被迫下岗。全家人的生活几乎快垮塌了!没有办法我只能屡次电话和见面请求他能先还我点钱应付生活,可是仍然是“我确实没钱,怎么还啊!”(可对方至今仍有一部价值18多万的按揭轿车在使用中,并且银行还款一直正常)
所以我判断对方属于恶意躲债。
前段时间我终于请求对方和我见面了,因为我一单身女子不方便也怕对方(男性),所以请几个朋友陪同去了。我哭着求着请着对方还我钱,我的朋友时不时也在旁边帮忙说情况和劝对方,可是对方仍用“钱我肯定还,可是我现在还不出来。”身边几个朋友实在看不下去,就和他争吵起来至主动冲上去打了对方。在我朋友一动手的时候,我就立即报警了。毕竟我只是想追讨回点点欠款应付生活,请朋友一同也纯粹是想借朋友的口帮我说说实际情况(对方对外曾说他怀疑我没那么惨)。因我朋友是几个人,对方一个人,所以对方面部、头部被打出了血,鼻梁骨也断了。随后我和我朋友到派出所问笔录,对方被送往医院(包扎伤口后,对方称无法走动等,拒绝到派出所作笔录)。我和我朋友当天都被派出所关押了14个小时,之后我被放走,朋友被拘留5天。对方去了2个行政部门验伤。
现我朋友也期满被释放,派出所至今也未联系我。请问这类情况派出所为什么不通知我再去?
对方要求赔偿诸多费用,甚至声称在打架时丢失了电话钱夹等贵重物品,要求我一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我自愿也应该承担,可是他口中所丢失的东西,我需要赔偿吗?
请问他原本差我那么多钱,我现在也无力现金赔偿,请问可以在欠款中扣除吗?
恳请大家能帮帮我!拜托各位了,谢谢!

这样的问题,你应该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咨询一下。
很抱歉,我帮不上你什么忙。
其实在08年的时候,你就应该通过律师,从法律途径上让对方还钱了。

而且,他明显是不想还你的钱。
我不知道你们借钱之前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在可以肯定。
他基本上就是不想还你钱。

有确凿证据证明丢了的东西能赔就应该赔,同时,建议你同时到法院起诉他,并请求法院财产保全,先把他的财产扣押一部分起来作保证。

首先很同情你!!!!
这个事一开始你就应该直接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但事已至些,说几点建议供你参考(我是法律部门工作的),你应该用的上,你的几个朋友打了对方,这肯定是违法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也是正常的。对方基本的医药费、误工费等也应该由你来承担,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方提出打架时丢了东西,这个就值得商确了,首先他得拿出证据证明他有那些东西,还得证明打架当时带着这些东西,最后还要证明是不是打完架第一时间那些东西就没有了,因为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丢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至于你无力赔偿,想在欠款中扣除,这个你们双方是可以协商的,如果双方都同意那是可以的,扣除后他需要再重新写一张欠条给你,并且双方得有协议书。但是我也有些疑问,首先被害人如果没有笔录是不可以做出处罚的,其次如果被害人真的鼻骨骨折了,那就是轻伤了,不会是拘留5天那么简单。所以你有必要到派出所去问个明白。最后提醒你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