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23:50
希望专业的朋友给与专业点的答案,谢谢了!请注意,老人的房子是商品房,不是福利房之类的,请问房屋种类是不是和案件分析也有关系? 我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报道,和这个情况是一样的,最后别的子女打官司,却还是分割了财产,为什么呢?并且当时报道中老人过户给的小女儿在当时买房的时候,还掏出了部分的钱,并且双方还订立了赠房合同,其余子女还在合同上签了字,同意老人把房子赠与最小的女儿。
一、问题分析:
1、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但和楼上各位朋友的看法有不同、和广东胡律师:的观点相同(即:这房子即使已经过户到你朋友妈妈的名下,其他二个儿女仍然有权分割此房)、但理由不尽相同。
2、你已经说了:此房是“商品房”、而不是承租的公房,所以:这房是姥姥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无疑。
3、此房在姥姥去世后:
(1)其中的一半归姥爷所有,另一半属于姥姥的遗产,由姥爷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姥姥的父母还在的话,也有相同的继承权,但估计是不在了):一般是均分。
(2)按你的交待,姥姥应是没有遗嘱吧?如果有遗嘱,姥姥的那一半房产应按遗嘱处理、而不是按上述办法处理)
(3)所以:这房子在姥姥去后,应是处于姥爷、三个子女共同共有的情况下。
二关于你的问题:、
1、“请问如果姥爷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老大和老二打官司,是否也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是。理由是:
(1)这房子现在是由姥爷和三个子女共同共有的,这状态从姥姥去世时已经确定,而你朋友的妈妈却在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共同共有的房产过户到她自己名下:这是侵犯了其余二个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如果是另二个子女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过户无效、收回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法院会支持其他二个子女的。
(2)但是,如果这房子是在姥姥姥爷都在世时,经姥姥姥爷共同同意过户到你朋友妈妈名下的:过户有效,不管姥爷是否有遗产,其他二个子女都无权再分割这房、只能继承姥姥姥爷的其他财产了。
2、“如果离了遗嘱,老大老二,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1)应是“立”了遗嘱、并且姥爷在遗嘱中写明将此房归你朋友妈妈所有吧?
“离”遗嘱?
(2)如果有遗嘱:你朋友妈妈的过户行为仍然可以被确认为无效、其他二个子女仍然可以分割此房!
理由是:姥爷对此房没有完全的产权(但有大部分产权,姥爷的份额是:他自己的一半+你从姥姥那一半里继承来的八分之一,共八分之五)
按《继承法:的规定,姥爷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财产,也就是房子的八分之五,至于房子剩下的部分不是他的财产,他以遗嘱处分他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