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房子产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33:13
九五年我和父母一家人住在父亲单位所属的一个平房里,当时产权属于单位,个人只有使用权,也就不好买卖了。后来我们家搬到外地,房子没用了,于是父亲考虑把居住权15000元卖给一个同事,但是这个时侯我的舅舅一家没有房子,想以租房的形式住一段时间,我父亲考虑到装修新房还需要费用,于是就和我舅舅商量后以10000元的价格把房子租给我舅舅,等我舅舅不住的时候从中扣一点租房钱,剩下的钱退给我舅舅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父母离婚了,涉及到了房子的问题,我舅舅却改口说房子是他们向我父亲10000元买的,我父亲当时也没说什么。不过后来父亲单位说只要交3000元就可以办理房子产权,这个时侯问题来了,这笔钱理应谁交?

这笔钱当然由你父亲来交!你舅舅说房子是你父亲卖给他的,这种说词没有法律保障,因为你父亲对于这套房子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买卖权,房子的所有人是你父亲的单位!即使签有协议,也是无效的!你舅舅想要买下这套房子,就必须在你父亲交了单位3000元钱办理了产权证后,再与你父亲签订购买房子合同或协议!

你父亲交,交完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了